張伸吉指出,開刀主要在於麻醉風險,若懷孕時癌細胞還在轉移初期、較小顆、病灶不多的階段,還是可以考慮手術局部切除,轉移到肝臟也可以扎針進去燒死癌細胞。因此,懷孕期間的轉移性癌症以局部治療為主,較能保全母胎均安。
王樂明表示,懷孕期間麻醉可能危及胎兒,若需要開刀治療,建議麻醉時間儘量在1~2小時以內,並在手術後配合安胎,過去臨床遇過孕婦盲腸炎開刀治療,安胎後胎兒仍順利足週生產,前提是必須告知孕婦和家屬治療的不確定性。
但王樂明也分享一個不幸案例,一名孕婦懷孕期間罹患子宮頸癌,極力勸阻她終止妊娠,但婦人執意生下孩子,到美國生產且未告知當地醫師她的病情,雖然順利生下寶寶,但再回台就醫時,癌細胞已嚴重轉移,腹腔遍布腫瘤,無法治療,半年後撒手人寰,留下失去母親的幼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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